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
山东省教育厅
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
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
鲁教体函〔2020〕18号
各高等学校: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体字〔2020〕1号)(以下简称《展演活动通知》),为做好我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节目(作品)报送、评选以及集中展演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:
—、充分认识艺术展演活动的重要意义
艺术展演是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,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本届艺术展演对于以美育人、以美化人、以美培元,弘扬伟大抗疫精神、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的重要意义。要聚焦“奋斗・创新・奉献”主题,精心组织好校级展演活动,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、与人民同行的价值追求,奉献祖国、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,勇担时代责任、勇于砥砺奋斗的人生境界。
二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艺术展演活动
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,充分考虑艺术展演活动各项目特点、规模、场地、人员等因素,制定疫情防控方案。各高校报送艺术表演类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、艺术作品类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校级展演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的时间,调整至11月中上旬(报送办法见附件1)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节目(作品)进行评选,评选出的优秀节目(作品)进行线上展播(展示)。现场展演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举行,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三、抓实抓细艺术展演组织管理工作
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制定展演活动方案,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契机,营造格调高雅、富有美感、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,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原则,务实创新,力戒形式主义。要加强报道宣传,运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以及网络媒体平台,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,扩大展演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
附件:
1.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节目(作品)报送办法.docx
2.山东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、学生艺术作品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(表样)
山东省教育厅
2020年9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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