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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市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

2019-12-19 16:05:17      点击:

日照市坚持问题导向、创新导向,创新实施“镇村一体化”管理体制,积极探索小区配套园整治新模式,构建起了“覆盖城乡、均衡优质”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。全市现有幼儿园718所,在园幼儿11.15万人,普惠园覆盖率达到86%,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%。

一、创新“镇村一体化”管理体制,破解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难题

为解决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责任主体不明确,区域内管理效能不高,园所间办园水平差距大等问题,日照市创新实施了“镇村一体化”管理模式,优化了资源配置,农村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90%以上,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都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,所有社区幼儿园都达到省定办园标准。

(一)机构创新、“一个法人”,增强发展活力。在“总量不增,盘活存量”的前提下,落实乡镇、街道中心幼儿园独立法人地位,每个乡镇设立1所、每个街道设立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,办理法人登记手续,确立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。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与当地中小学中心校长享受同等待遇,将镇域各幼儿园统一为一个法人(街道两个以上法人),形成镇域集团办园、一体统一管理的格局。目前,全市54个乡镇、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成为独立法人单位。

(二)管理创新、“五个统一”,增强管理效能。全面落实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管理责任,实行规划建设、经费管理、教师管理、设施配备、保教管理“五个统一”。将学校附设幼儿园从小学分离出来,实行独立建制,由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负责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;村居(社区)办园按照“办管分离”的原则,由村委会负责园舍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,财务、教学业务、队伍建设等收归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。

二、探索小区配套园整治新模式,破解城区“入园难”问题

日照市坚持政策引领、规划到位、建新补旧、即建即收,探索走出了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的“日照模式”。截至目前,全市小区配套园整治完成率达72.5%,有22所办成了公办园,36所办成了普惠性民办园,新增普惠性学位1.5万余个。

(一)政策引领、规划到位,绘制学前发展“蓝图”。2013年11月1日,市政府创新实施了《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》(市政府82号令);经试行,2015年再次印发《管理规定》(市政府99号令),明确规定幼儿园作为土地出让时招拍挂的前提条件,由开发建设单位与新建小区同步建设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。以此为指引,先后编制主城区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(2018-2035年),印发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(2018—2020年),三年规划建设普惠性幼儿园252所,为构建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,奠定坚实基础。

(二)百日攻坚、即建即收,不欠在建小区“新账”。为解决小区配套园“应建未建、应交未交”的难题,2018年,日照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教育重点工程百日攻坚行动,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与各区县签订目标责任书,安排市级专项奖补资金3000万元,建成小区配套园25所,19所小区配套园与当地政府签订了无偿移交协议,竣工验收后,将产权登记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名下,办成普惠性幼儿园。“同步配建”“无偿移交”变成常态工作,实现了即建即交。 

(三)一园一案、分类治理,补齐已建小区“旧账”。坚持逐园制定方案,解决日照市政府99号令规定前,老旧小区规划不到位、小区配套园收费高的问题。针对已建成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,将小区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改建成幼儿园;针对产权、土地权仍属于开发商的,教育部门与开发商签订办学协议书,永久使用权归教育部门所有;针对已办成高收费民办园的,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财政扶持管理实施办法,通过动员开发商降免租金、政府回购、回租、补贴等方式办成普惠性民办园。